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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根基层 ,历经风雨 ;无怨无悔,砥砺前行——记阆中市民盟盟员敬琨

敬琨,女,汉族,生于1982年,毕业于泸州医学院,民盟盟员,阆中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,阆中市监察委特约监察员,现任阆中市司法局江南司法所所长。

敬琨自2009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至今,一直立足本职,扎实工作,坚持奋斗在基层第一线。她始终把消除矛盾隐患、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,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,有效地防止了农村矛盾的激化。在多年的实践中,她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,工作方式、方法得当,处理问题积极稳妥,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,维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。2018年获得“全国模范司法所长”、“阆中市妇女工作先进个人”、“优秀盟员”等荣誉,这不仅是她个人的荣誉,也是为我们民盟增光添彩。

扎根基层,息事端

农村矛盾无小事。调处好每一件纠纷,是一个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应尽的责任。2017年7月13日,敬琨接到河溪镇镇长打来的紧急电话:“敬所长,金枝垭村有人触电身亡,家属闹事,情况紧急,你赶快过来!”她来不及多想,立刻赶到现场。经了解得知:村民许某在易某家施工切割钢筋,不幸触电身亡。死者家属将尸体摆在易某家中,要求必须先把死亡赔偿的事情处理好了再运往殡仪馆。她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:由于天气炎热,如不及时处理,尸体将会迅速腐烂变质。事不宜迟,她马上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通过长达4小时的说服劝解工作,死者家属最终同意先将尸体运往殡仪馆。随后,她立即组织死者家属和易某以及工程承包人曹某进行调解。经过长时间的耐心细致的调解,死者家属最终和易某、曹某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,由易某和曹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等共计三十万元。一起意外触电死亡赔偿案通过她的调解得到了妥善解决,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。这样的事还很多……敬琨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十年多时间里,一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00余件,从未发生一起事后上访或诉讼。

社区矫正,不松懈

面对形形色色的社区服刑人员,大多数人都避而远之。敬琨虽是弱女子,在此项工作上却要展现出“男子汉”的一面。不仅坚定地维护着法的威严,同时也展现着法的柔情。为使一个个偏离人生轨道的灵魂重新回归并走向新生活,敬琨在工作之余认真钻研心理学知识,并与从事医学心理学的大学好友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,将其运用到日常的转化工作中。何某以前在当地是“一把手”,官当的不小,但是被判刑入狱后,身份地位和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忽然发生了大转变,产生了极大的落差,他的心里一时难以承受这种转变。假释出来报到后,一直郁郁寡欢,感觉人世沧、社会冷漠,有着很大的心理落差。针对这种情况,敬琨多次和他谈心,不停的开导、劝慰他,让他要正视自己的人生,要有一个好的心态来面对生活,失败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失败地面对失败。同时,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,在生活中不能被贪欲蒙蔽了双眼,“君子不取无义之财”。通过一次次的感化教育,何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犯罪根源,决心痛改前非、重新做人。他利用阆中旅游资源的优势,在古城开了家小酒店,从零做起,慢慢地,生意越做越好。现在有时候碰到敬琨,何某都会感慨万千的说“要不是你在思想上对我的帮扶,我现在还不知在哪儿颓废呢!”

身在矫正监管岗位,就需要同各色的犯罪分子打交道,也随时可能受到不正之风的影响。她时刻提醒自己要自觉抵制那些歪风邪气。一次,一名矫正人员想外出务工,在交思想汇报的时候将1000元现金夹在写好的思想汇报材料中。被敬琨发现后,当场将钱还给他,并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,同时告诫他,外出要按程序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,到务工所在地司法所报到。那位矫正人员当场露出羞愧的面容,并表示以后不会再这样做了。

参政议政,尽职责

作为一名新任政协委员,她随时不忘学习,尤其是政协方面政策法规的学习。她告诉自己要从关注民生做起,不做庸委员,一定要替民众发声。于是主动到乡村进行调研,倾听那里的孩子、老人、妇女的心声,加强对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维护,关心市政建设,对发现的问题也写出了自己的提案和社情民意,积极参加市上组织的学习和座谈活动,为政协履行职责拓宽渠道。

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敬琨将自己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全部献给了基层的工作。十年前到农村,办公环境差,基础设施薄弱,交通极为不便,上班需要乘车乘船。但是,她没有向组织提出过一次交流工作岗位的申请,她始终扎根基层,任劳任怨,坚守着自己的赤诚努力地工作。敬琨珍惜人生道路上的每一个起点,无悔于自己的选择,用行动和事实,用心血和汗水向社会递交了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,证明了她自己工作的价值。(民盟阆中市委供稿)